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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黑事件”发展到目前为止,“司法介入”已经成为众望所归了。昨天,就“司法介入”问题,记者分别咨询了几位法律专家。他们一致认为,司法能否介入关键在于是否有人主动去举报或自首,若没人举报,没人自首,司法是不会主动介入的。以下是记者与几位法律专家的对话。 记者:绿城俱乐部老总在媒体上公开承认自己给裁判送过黑钱,而且一个赛季下来至少有7场,而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得知,俱乐部每场行贿的钱从3万到10万不等,我们就按每场6万算,7场就是42万。对于这样大数目的行贿行为,当事人已经自己公开喊出来了,这就相当于一个人在大街上喊:“我杀人了!”但却没有人管。为什么司法部门不去主动追究这事呢?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我国的法律,司法介入的前提是,首先要有犯罪事实。而且必须有人举报或有人自首,现在,俱乐部老总只是在新闻媒体上说这说那,却不肯把这些证据交到司法机关,也不去自首,司法是不会主动介入的。 记者:如果有人举报或有人自首了,司法也最终介入了,那么按42万的行贿数额来衡量,绿城俱乐部老总宋卫平将会受到法律怎样的惩罚? 某刑法专家:42万不是个小数目,而且这不是捐赠而是带有商业目的,将肯定能构成行贿罪。如果这都是个人行贿行为,就足以够上死刑的量刑标准。但现在看来,这是属于单位行贿,我国法律有规定,单位行贿将追究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责任,除了对单位处以罚金以外,还要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具体到绿城俱乐部,法律追究的就会是俱乐部老总宋卫平和直接去送钱的人。那么,按你的说法,不管行贿的数额有多大,宋卫平最高只能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吗? 专家:对,不管行贿数目多大。而且,如果当事人是主动认罪,认罪态度非常主动并有立功表现,法律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量刑,像宋卫平这样的情况就有可能免除处罚。 记者:那么裁判呢? 专家:裁判问题首先要看定性问题,如果裁判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他是在从事公务,拿这么多钱肯定构成了受贿罪。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受贿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将肯定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就会被判死刑。 记者:情节特别严重是指什么? 专家:比如对俱乐部说,你要不给钱我就给你吹输,这样的属于索贿,肯定要被判死刑了。 记者:但这在足球圈好像已经成了一种行规,大家都收钱。法律会不会考虑这个因素呢? 专家:法律不会顾及行规不行规,如果法律介入就按法律规定的进行处罚,如果都顾及行规,法律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了。不过如果有裁判主动站出来自首,自首后还有立功表现,法律规定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编辑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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