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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在篮球运动史上有什么决定让人们为篮球所倾倒并造成冲击的话,允许NBA球员参加奥运会首当其冲。 在1988年在汉城奥运会上,美国队在半决赛上输给了前苏联队,最后只获得了第三名,傲慢的美国人坐不住了,号称“篮球王国”的他们那能在球场上让人欺负?八个月后,他们终于决定让他们的职业球员参加国际篮联组织的重大国际比赛,以确保他们在国际比赛中取得与他们“篮球王国”相称的成绩。 于是在1992年诞生了包括NBA的传奇人物“魔术师”约翰逊和迈克尔-乔丹等在内的“梦之一队”,他们参加了在巴塞罗那举行的奥运会,并获得了冠军。这看上去顺理成章,其实不然。当美国人在汉城用纯业余选手参赛丢掉冠军时,有一个职业选手代表他们的国家参加了奥运会篮球比赛,这就是效力于意大利职业球队,每年能拿50万美金的巴西人奥斯卡-史密特,他成为巴西队场上天才的得他机器。 国际篮联秘书长斯坦科维奇认为不让NBA球员参赛不公平,所以他决定修改国际篮联章程,让NBA球员参加奥运会以推动篮球运动的发展。其实,早在1986年,也就是汉城奥运会举行的前两年,不让职业球员参赛的章程差点就改变了,斯坦科维奇在国际篮联大会上提议所有的篮球运动员可以参加业余比赛,不幸的是在随后的表决中以27-31票没能通过,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美国队投了反对票。 斯坦科维奇说当时有18或19个国家弃权没有参加投票,在这些国家中若有5个投票支持,“梦之队”就会在1988年出现了。当时的NBA远没有现在兴旺发达,也不是美国篮球实力的绝对代表,所以,在大会表决让不让职业球员参加世界大赛时,美国的代表投了反对票,他们赞成美国用业余选手参赛。 为什么国际篮联的头-斯坦科维奇在他们祖国拿了奥运会金牌以后,还要改变这种体制呢?斯坦科维奇说:“两个原因,首先我们的比赛不对NBA球员开放,而不限制其他职业球员,这不公平;第二个原因很简单,我们想让世界上最好的球员参加奥运会,奥运会篮球比赛应是世界上水平最高的篮球赛。” “梦之队”在巴塞罗那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成功,他们横扫所有的对手,他们不仅仅是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是大大地推动了篮球运动在世界的普及与发展。“梦一队”所取得的荣誉不仅仅属于NBA或美国,这更归功于卓有远见的国际篮联秘书长和其他官员,他们清楚,让篮运动在世界上普及和发展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最优秀的运动员集中到国际比赛的赛场。(编辑 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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