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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在餐厅里找到了一个靠近落地窗的位置,坐下来,准备享受今天这顿奢侈的午餐。也许自己的预测的比赛结果得以实现,心情也好,胃口自然也好。有个长发的PLMM端着盘子在我身边走来走去,试图在寻找一个能让自己坐下的位置。一时貌似绅士的冲动,我拿开了放在对面座位上的衣服,示意她坐下。MM微笑着坐在我面前,那飘逸的长发让我此时的举止变得很失态:嘴唇上都是黄色的油,右手拿着勺悬在半空。不过美景后面总是暗藏着恐惧,MM的鼻子上镶了一颗珍珠,右耳上到处都是耳环,我已没有食欲。MM温柔的告诉我:这就是时尚。 广场上到处活跃着全身都在哈韩哈日的给形象设计中心拉皮条儿的,他们头发如同干煸土豆丝一般,或者在这土豆丝上拌点辣椒酱或者番茄酱,打扮得跟疯狗一样。至于含不含苏丹红,这个不在我的研究范围之内了。他们对我说这也是时尚。新东方的老罗在盛传的《老罗语录》中说道:“追求时尚是年轻人与生俱来的叛逆本能所趋势的。”当我在时尚与不时尚之间一直徘徊的时候,才发觉我一直生活在时尚之中,哪怕是在论坛之中。 曾几何时,一直标榜“最后一个乔丹迷and老公牛迷”的我也被伟大的球迷友情的赞助并冠以“科黑”之名,甚至荣获“反科反湖”战线上的决策者以及幕后总指挥。在曾经激情燃烧的岁月,生活着一群以挺科与反科为时尚的球迷,他们为了追求自己的时尚,不甘心在别人的咒骂中苟且偷生。而我当时恐惧时尚潮流将自己埋没,只能沉默的作一名守秤的人,给来称重的时尚群体添减秤砣。每次都是战战兢兢,不能多了也不能少了,否则,时尚者会如同上世纪6、70年代的革命者一般让我接受历史的审判。 我沉默的爆发了,砸毁了那该死的秤,把几箱子的秤砣当废铁卖了在街边开了家不大的桂林米粉店。地段选得好,而且见过我的女孩子都说面善朴实,自然生意做得很火。 店里面有位常客,熟识的客人都叫他洛阳花开。他是一个走在时尚前沿的领类者,嘴唇打了一个唇孔,鼻子上也镶了一颗铁珠,耳朵上也如同街边游走的那些美女一样带了很多大大小小的耳环,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玩耍的铃鼓。我只是可惜,那么好张脸就因为追求时尚而被这些大大小小另类的饰物所糟蹋。花开很少说话,如同一个智慧老者一般习惯性的用他那细长的手指梳理着长在下巴那些并不长的胡子。虽然不说话,每次却都是一语惊人。他每次坐在店里看着电视直播中的姚明,总是在自言自语:姚明不够时尚,应该剃个如KG般的光头,留个德克似的胡须,脱光了纹个答案似的纹身。全然不把身后的那些顾客放在眼里,让我十分担心众人会群起而攻之,连累了我这个小店。每次想劝他的时候,他总是往柜台扔了一五毛钱的硬币,留句:“老板加汤!” 年轻的城市永远走在时尚的前沿。除了类似洛阳花开般穿孔者的时尚者,还有一群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年轻人经常光顾我的米粉店。他们每次来都是围坐在洛阳花开曾经坐过的座子旁,每次都是将嘴中嚼了许久木糖醇口香糖吐在座凳上,让我十分难堪。他们追求时尚,喜欢自由,喜欢叛逆,总是用细绳牵着许多颜色如同他们头发的气球,气球上写着“我爱火箭&姚明”。每当姚明进个球或者扣个篮,他们都会吹着口哨边欢呼边用针刺破气球,然后顿时在店里面会回荡着闷耳的爆炸声,让店里的其它客人十分反感。比赛快要结束了,我借故拉下了电闸,自然他们就比较失望了。我笑着抱歉:“停电了,不好意思,各位,吃米饭么?”他们总是不屑于我的米粉,似乎更不屑于我的抱歉,因为我干涉了他们作为球迷的权力。一群人的流动如同花花草草凋谢一般,除了留给我的是满屋子的烂气球、口香糖,还有座子上难以擦拭的口号印记。 每天都是如此生活在如此时尚的城市中,每天都是在忍住杀人与不杀之间徘徊。在火箭以40分之差输给小牛而无法晋级季候赛第二轮的时候,我终于爆发了,因为我跟别人打赌赚大了,不用当这个破店的老板。我砸了该死的电视机,穿着裤衩,将米粉倒在头上欢呼:“我也要时尚!” 路边的人依旧如此匆忙的行走着,他们依旧在做着他们喜欢做的事情而无暇顾及我的行为。倒是洛阳花开站在对面微笑着看着我,那口形似乎再说:“欢迎加入时尚!”而失落的染发者们路过我身边的时候什么多余的话都没说,我只是隐隐约约的听见了这么一句话“跟灌篮里面的那个姑红一样白痴!” (编辑:游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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