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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与“安琦事件”联系到一起,并成为其中的女主角,谁也不会把这位面孔白皙、戴着近视眼镜的女孩当成一个在夜总会上班的人。没错,她就是阿兰,这个一夜之间成为球员桃色丑闻的参与者和见证者,衣着朴素,甚至有些土气,身体看上去有些瘦弱,腼腆,给人的第一印象倒更像读大学一年级的农村学生的模样。 阿兰21岁,安徽人,她到南京也只有两年的时间。2003年下半年,还没有高中毕业的阿兰就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太差被迫辍学外出打工,她选择了距离家乡不算太远的南京。阿兰到南京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服装店做销售,工作非常辛苦,一天要上10多个小时的班,但收入菲薄。人地生疏,阿兰租住的房子偏偏被小偷光顾,她的所有财物被洗劫一空,甚至连平时换洗的衣服都没有留下一件。阿兰说,那样的经历在别人看来并不算什么,但对她来讲,这样的打击几乎让她绝望了。好在后来好心的老乡借给了她100块钱,才让她维持了一个月的生计。 几经周折,阿兰又找到了一个杂活,一个月下来赚了1000多元钱,这是她有生以来赚得最大的一笔钱。2004年年初,阿兰又换了工作,找了一家化妆品店做促销,就在这里,她认识了一个让她生活轨迹从此改变的女孩子。据阿兰介绍说,那女孩子经常光顾她在的那家化妆品店,买的化妆品都是高档牌子,出手大方,一次甚至能买一两千元的东西。那女孩子的生活方式让阿兰感到羡慕而遥远,但后来渐渐地熟悉了,那女孩子就告诉她,她之所以比较有钱,是在一家夜总会做服务员,并鼓动阿兰和她一起做。“我那时候的收入主要是靠提成,好的时候能够拿到1000块钱左右,总是觉得不够用。”那女孩说能够推荐我去夜总会工作,我虽然不是很愿意,但考虑再三还是答应了。 阿兰说,她大概是在2004年三四月份的时候正式到嘉年华夜总会上班,第一次坐台,是陪一位中年客人喝酒,客人倒也规矩,并没有什么过分动作。但这里的环境还是给阿兰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第一个晚上回去后,我考虑了很久,大概有一个星期,到底要不要继续做下去。后来,还是说服了自己:只要不出轨就没有问题。” 据阿兰的好朋友阿月说,她们平时并不经常到嘉年华夜总会上班,“一个月最多去10次,少的时候只去几次。我们的收入主要靠卖酒和包厢费用提成,根本没有出台过。”阿兰说,她大约做了一年多一点的夜总会陪酒女,感觉非常无聊,本来不打算干了,但没想到在准备收山之前遇到了安琦。“遇到这样的人,真是倒霉!”阿兰幽怨地叹息道。 (编辑:邹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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