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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北京保利大厦进行的张玉宁媒体见面会上,张玉宁在会议一开始,就向在座的媒体出示了一份汇款凭证,表明他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法院的裁决。 10天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张车祸案”作出终审判决,张玉宁赔偿曲乐恒234万人民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张玉宁需在10天之内将这批款项打到指定的帐户上。张玉宁说:“我父母在今天的早些时候已经把全部赔款打进了法院的账号,我希望这场官司的结束能够成为我和曲乐恒人生新的起点。”此前有报道说,张玉宁的律师说张玉宁每年的工资只有10万,对于这笔款项的来源,张玉宁解释说:“一部分是我多年的积蓄;另一部分是跟朋友借的,他的朋友对我都非常好。” 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都驳回了曲乐恒提出的要求张玉宁向他公开道歉的诉讼请求。不过,在昨天的媒体见面会上,张玉宁还是十分大方地说:“作为自己本人来讲,因为双方都是多年的朋友,多年的兄弟,因为我的无意过失使他身体造成伤害,我对他说声对不起。”现场的记者对此报以热烈的掌声。 张玉宁放弃了申诉的权利,将钱打给了法院,但他的律师刘宏表示,他们对终审判决仍有意见。他说:“我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个判决仍然有问题。第一误工费的计算上,有固定收入的就按照固定收入,固定收入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三倍以上的,按三倍计算,全国所有的交通肇事案件都是这么计算的,唯独这个案件没有按照这个来计算。第二是残疾人用具费。法律规定有用具,没有用品,而现在是所有的生活的必需品都要赔。第三是精神损害抚慰金70万,相对于其他案件来说,一个是比较高的。” (编辑: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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