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03年10月24日9点,备受关注的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二楼法庭正式开庭,曲乐恒到庭,作为本案被告人的张玉宁没有出席此次庭审。原告方出庭人是曲乐恒及代理律师胡安潮、孙茂航。被告方出庭人是代理律师:张维琳、刘宏。审判长韩宝良,审判员是李炯华,程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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